本版本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5日
中国银行钱包快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与中国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以下简称“数字钱包”)用户(以下简称“您”)就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您应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如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您可拨打数字人民币956196统一客服热线、中国银行95566客服热线联系我们,以便我们为您解释及说明。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知悉、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本服务的介绍
1.1钱包快付:是指您在指定钱包快付商户(以下简称“商户”)支付时,我们根据本协议约定,在不验证您的支付密码、短信动态码等信息的情况下,根据指令从您的数字钱包扣取指定款项至商户指定的数字钱包。
1.2钱包快付商户:是指需要使用钱包快付服务的商家或商户平台。经由我们审核同意准入后,我们向准入的商户提供钱包快付的服务。
当您的钱包授权我们开通指定商户的钱包快付服务后,商户可以通过您的数字钱包扣款至同一主体的收款数字钱包,若商户为平台类,也可以扣款至其他主体的收款数字钱包。
二、本服务的功能
2.1开通钱包快付:本服务支持“推送”“反绑”两种方式完成与商户的绑定。
2.1.1“推送”指您从数字人民币APP端或我们指定渠道开通钱包快付服务并推送至商户进行绑定。
2.1.2“反绑”指您从商户侧调起数字人民币APP选择中国银行数字钱包开通钱包快付服务并将其与商户进行绑定。
2.2钱包快付服务查看:您可以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查看钱包快付服务开通情况。也可以选择关闭本服务,在关闭后数字钱包支付可能在部分场景下不能正常使用。
2.3钱包快付限额:本服务开启后,支付限额为默认交易限额,默认限额与您的数字钱包限额相同。您可以在默认限额的范围内自主调整单笔、日累计、年累计限额。
2.4您在一定场景下使用本服务时,相应的订单中会显示支付方式为钱包快付扣款。如您对相应订单选择不使用钱包快付支付服务,您可以对订单不予确认并关闭订单。
2.5因本服务涉及商户,如商户对支付额度有要求,会在我们支付限额要求基础上,同时遵循商户的支付规则和要求。
2.6本服务不收费,如后续有收费项目产生,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提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您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等。
三、本服务的使用
3.1您同意并确认,使用本服务出自于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我们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3.2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侵犯商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我们有权单方终止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您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3您了解并确认您授权的特定商户包括为您提供服务的商户、商户与您共同确认的其他收款方,或当您未及时足额付款时,向商户赔付您应当向商户支付的款项后依法对您享有债权的保险公司(如有)。授权内容为可在不验证您的钱包支付密码、短信动态码等钱包信息的情况下,根据该特定商户的指令从您的数字钱包扣取指定款项至该特定商户指定的数字钱包中。除非中国银行与您另有约定,否则此授权长期有效。
3.4您同意并确认,如因您本人数字钱包内未留有足额数字人民币余款,或被挂起、停用、注销等原因,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我们的事由导致的不能及时划付款项、划账错误、无法支付指定交易金额及其他一切损失或争议等与我们无关,全部由您本人自行解决。
3.5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我们有权对您使用本服务的场景、资金渠道、支付额度等进行限制,具体规则以页面提示为准。我们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和风险控制需要随时降低您的免密交易额度和次数,但我们不会未经您的同意自行提高您的免密交易额度和次数。
3.6我们在试点期间可能会根据监管要求变更服务内容或停止提供服务。如遇此情形,我们将协助您完成资金退出、钱包注销等相关操作,确保您的资金安全,但我们对此不承担责任。因挂失、冻结等原因导致数字钱包暂不能使用的,数字钱包快付服务亦相应终止,待数字钱包可以正常使用后恢复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数字钱包注销的,数字钱包快付服务以及本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亦相应终止。
四、个人信息授权
4.1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我行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处理您的信息,我行保证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处理您的信息。如您拒绝我行处理您的信息,您有权通过在数字人民币APP取消钱包快付的方式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服务,解除已签署的协议不影响撤回此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在您解除本协议后,我行将停止处理您的信息
4.2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在办理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业务时,为履行法定义务、本协议及业务办理所必需,在业务办理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删除、提供您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而产生与处理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
(1)账户信息 (数字钱包ID、数字钱包注册手机号、钱包余额、数字钱包开立时的IP地址、数字人民币APP生成的用户唯一标识);
(2)个人交易信息(数字人民币交易订单、交易金额、交易状态、历史交易记录)。
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可将上述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将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与您在钱包快付商户的个人账号进行绑定;
(2)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开展业务咨询、资料查询、业务统计、异议处理,并为您办理资料变更;
(3)出于履行监管要求和加强风险管理目的进行综合统计和研究分析、报送监管信息。
如果您不予授权同意提供上述个人信息,我行将无法为您提供本产品或服务。
4.3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在办理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业务时,为履行法定义务、本协议及业务办理所必需,在业务办理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删除、提供您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服务而产生与处理必要的敏感个人信息,包括:
(1)账户信息 (数字钱包ID、钱包余额、数字钱包开立时的IP地址、数字人民币APP生成的用户唯一标识);
(2)个人交易信息(数字人民币交易订单、交易金额、交易状态、历史交易记录)。
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可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将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与您在钱包快付商户的个人账号进行绑定;
(2)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开展业务咨询、资料查询、业务统计、异议处理,并为您办理资料变更;
(3)出于履行监管要求和加强风险管理目的进行综合统计和研究分析、报送监管信息。
如果您不予授权同意提供上述敏感个人信息,我行将无法为您提供本产品或服务。
4.4我行深知上述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您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对于您同意授权我行处理的敏感个人信息,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依法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对您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4.5为向您提供钱包快付服务,您同意并授权:
(1)为将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与您在钱包快付商户的个人账号进行绑定,提供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注册手机号至钱包快付商户。
(2)为了履行法定义务,防范风险,保障您的资产安全,提供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时的IP地址、数字人民币APP生成的用户唯一标识至钱包快付商户。
(3)将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等级传送至钱包快付商户。
上述第三方合作机构具备数据安全能力,并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乙方承诺与上述合作机构签订的合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使用甲方相关信息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和个人信息保密责任义务,以及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的有效措施,并要求第三方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个人信息或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
如甲方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或拒绝授权,将无法使用本项产品服务。
4.6除下述情形外,我行不得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机构,在提供时应向有关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其保护您相关信息的职责并通过签署协议等方式要求有关第三方合作机构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1)您另行书面同意或授权的;
(2)我行因税务、审计、诉讼/仲裁/调解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的,或有权机关要求的。
上述条款涉及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将可能会使相关第三方机构据此知悉您相关信息,并依法为您提供服务或采取可能涉及您的行为。
4.7您可以依法向我行查阅或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我行及时采取更正、补充等必要措施。您发现我行处理其个人信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有权请求我行及时删除相关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您有权要求我行对其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您可依法撤回有关经营者/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息授权,但因履行本协议所必需或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在撤回授权后,我行将停止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并删除或匿名化相关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个人信息存储时间另有规定的除外。您撤回授权的决定,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您行使上述权利的渠道为到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566,我行将在30个自然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响应您基于上述权利提出的请求。
4.8我行将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应对可能争议解决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个人信息。超出保存期限后,我行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者匿名化处理。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行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我行将适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信息,防止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4.9对于您同意我行处理的个人信息,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10对于您同意我行处理的个人信息,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内容相关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约定执行。
五、其他
5.1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根据业务运营的调整或更新服务修订本协议的内容,并依法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公布本协议的最新版本,更新后的协议于公布之日起生效,您应关注并了解我们发布的本协议最新版本。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您可通过在数字人民币APP取消钱包快付的方式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服务,否则视为您愿意受更新后的协议约束。
5.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用户服务协议》处理;本协议是双方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除另有约定外,涉及本服务的,以本协议为准。
5.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国家有权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为本协议项下数字人民币钱包归属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本协议且我们接受您的申请提供本服务起生效,您依据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全部授权亦同时生效;您的全部授权在我们通过您本人递交的解除本协议的申请且为您关闭本服务时终止。即使本协议的终止也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